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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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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白再回客棧時,李懷信已經穿戴齊整,坐在床沿,雙腳墊地,單手扶著床柱正欲起身。

大門敞開的瞬間,陽光肆無忌憚鋪進來,刺得他瞇縫起眼,又坐了回去,擡手罩在眉弓前,陰影即刻籠住了眼下一片。

淡金色光暈渡在他臉上,把肌膚襯得透明,看進眼裏,顯些病態的美感來,道不盡的目眩神迷。

貞白正欲掩上門,被李懷信喚住:“別關。”他想曬一曬,整日躺在屋裏不見天光,都快長綠毛了。

貞白的手扶在門閥上,又拉開了一些,讓陽光鋪滿暗室,照進犄角旮旯裏。

李懷信適應了一下光線,眨了眨眼,遂放下手,綿軟無力的搭在床沿,沈吟道:“我要去趟縣衙。”

“嗯?”貞白問:“能走了?”

李懷信緩緩站起身,下盤虛浮,有些不穩地晃了晃,隨即眼前一黑,一陣頭暈目眩,他扶了把床柱,借助力道站穩。

他實在虛得要命,支撐著身體的雙腿一個勁兒打顫,身上的袍子大得都能唱戲了,他無法想象自己現在瘦成了什麽樣,只覺得走起路來輕飄飄的,有種踩在雲端上的錯覺,嚴重懷疑自己纏綿病榻的真正原因不是刮骨傷,而是營養沒跟上。

貞白納悶兒:“上次你不是已經去過縣衙?”

“上次?”李懷信蹙眉,一尋思,就想起前兩天他是準備去衙門的,可是一出門:“唔,在半道上碰見了你,我就跟了過去。”

當時還打了一架,結果因附骨靈纏身,打到一半就頹了,又被趙九背回客棧,遭遇了慘無人道的刮骨酷刑,癱到現在,他終於能動了,必須去衙門把馮天的屍骨領回來火化。畢竟屍體涼了一個多月,在亂葬崗那種陰氣大盛的地方腐朽緩慢,但出了亂葬崗,雖說天氣轉寒,也經不住耗。

李懷信道:“馮天的屍體已經開始腐爛,衙門久等不到人去認領,極可能擅自處理掉。”

貞白盯著他搖搖欲墜的身體,孤魂野鬼似的經過自己身側,遂道:“我同你一道去吧?”

“嗯?”李懷信略微偏過頭,半側著臉,目光傾斜而下,陽光便透過他濃密的羽睫,依稀漏進眼底,穿過琉璃般的瞳仁,五光十色般晶瑩,他說:“我還要把馮天送回他家鄉,你也得同我一道去。”

貞白楞了一下:這口氣,是在下命令嗎?!

李懷信道:“不然,你就把五帝錢還我。”

貞白:“……”威脅?這弱不禁風的廢人憑什麽狂成這樣?

“沒意見吧?”李懷信覷著她,倨傲的偏過頭,下巴挑起,與他修長的脖頸拉伸出好看的弧線:“現在馮天養在你身上,聚不了魂,沒辦法幫你蔔卦,也就不知道上哪兒去找你要找的人,與其在這幹耗著,不如先送他回東桃村。”

早講道理不就好了嗎,非得狂那麽一下,貞白不假思索的同意:“行。”

聞言,李懷信倨傲的頭顱端平了,恩賜似的賞了貞白一個正眼,差遣道:“帶路吧,去縣衙。”

貞白:“……”這人什麽毛病?

李懷信撐著副殘軀,三步一喘五步一歇的,擺著架子到縣衙,跟欽差微服巡視地方官員似的,那氣場,好在他病歪歪的,而梁捕頭這個會洞悉一切的人精業務繁忙,只來了幾個反應遲鈍的衙役,沒看出李懷信那股桀驁來。

直到見著馮天的屍身,李懷信才驀地轉換了模式,像個欲雕欲枯的草本植物。

日落西沈,雲霞橙黃。

當大火燃盡,最後一捧骨灰裝進壇中,李懷信才愴然覺得,馮天已經離開了。

李懷信整理著馮天最後的物品,其實也沒什麽可整理的,一柄卷了刃的破劍和布包,布包撕拉開了一道巨大的口子,估計是在亂葬崗裏豁開的,衣物錢財全都倒沒了。

李懷信是個帶慣了隨從的貴族,像金銀元寶這種俗物從來不需要揣在自己身上,而且他又不喜歡花枝招展的裝扮,像那些王孫公子一樣恨不能往自己臉上貼金,翡翠瑪瑙鑲滿玉帶,搞得珠光寶氣的到處閃瞎別人狗眼,他最多在身上配塊稀世美玉,但美玉也不知什麽時候遺失了,連頭上的銀冠都在打鬥中掉落,搞得現在一貧如洗。

他舉著馮天那柄破劍,如鏡般的劍刃映出他模樣,當李懷信看清裏頭那個雙頰凹陷,整張臉好似只繃著一層面皮似的自己時,只覺眼前一黑,這劍鏡裏的臉跟亂葬崗的骷髏還有何區別?

瘦成這副鬼樣子,李懷信都沒眼看,必須一日三餐,頓頓山珍海味才夠找補回來。

可現如今,別說魚翅爆肚了,就是一碗雞湯肉羹都指望不上。

他渾身上下就剩一套綾羅綢緞,李懷信打量一番自己這身行頭,說什麽也不能拿去當了!

走投無路之際,借著斜陽的餘暉,他腳下一閃,李懷信驀地提了提衣擺,當看到鑲在靴筒上的那顆精巧的金珠時,別提多激動了,他簡直要回去重重的賞賜這個給他做鞋的繡娘。

李懷信蹲下身,扒下兩只靴筒上的意外之財,決定去找補些體能回來,就在他虛弱的步子欲要踏入酒樓時,被貞白攔了一下。

李懷信不悅的皺起眉:“我餓了。”

貞白瞥了眼酒樓的排面,道:“這裏貴,而且你……”

“我現在營養不良,氣血兩虧。”李懷信壓低了腔調:“之前你管吸不管補,血都快幹了,一天只供一碗粥,瘦脫形了沒看見嗎?!”

“不是……”

李懷信不想聽她廢話,直接擦著她手臂走過,貞白只得跟進店,將骨灰壇和沈木劍擱上桌,店小二熱情洋溢地前來招呼,李懷信大氣不喘的報了一堆禦膳菜名,把店小二聽得一楞,賠笑道:“客官,您說的這些菜,咱這兒沒有啊,要不給您上幾道本店的招牌菜,換換口味如何?”

在李懷信敗金之前,貞白立即道:“以你現在的體質,不太適合長途跋涉吧,要雇一輛馬車嗎?客棧的房錢到今日截止,若想再住就得續費,你打算什麽時候動身去東桃村?路上還得備上盤纏吧,也不可能夜晚歇在馬車裏,一路打尖住店,你……兩顆金珠夠嗎?”

聞言,李懷信臉色一沈,捏著金珠咬了咬舌尖,終於敗下陣來,只點了兩盅雞湯,他將其中一盅推到貞白面前,揭開蓋子,香味則散了出來。

李懷信像是隨意的說了一句:“能吃這些麽?”

“嗯?”貞白不知所雲,什麽叫能吃這些麽?

“試試。”

貞白猶豫著握住勺,垂眸盯著湯面漂浮著的幾顆枸杞,輕輕刮開鋪在頂層的薄油,舀了一勺,帶出半顆菌菇,送進嘴裏,濃香即刻包裹住味蕾,分泌出唾液,她直接咽了。

李懷信一直註視著她的反應,直到貞白慢悠悠地喝下半盅,也未出現排斥等不良後果。

李懷信適才撐著桌沿,身子前傾,若有所思地揭開自己那盅雞湯喝起來,一邊喝一邊在心裏分析了半天,得不出個所以然來。目光時不時的掃過貞白,思緒就飈到了他居然帶著個邪祟坐在客棧喝雞湯這種匪夷所思的畫風上來,這簡直不符合他的人生準則啊,雖然他也沒什麽人生準則,全憑隨心所欲來界定。

他隨心所欲慣了,不是個會老實待在殼子裏遵循仁義道德或者遵守宮規道規之人,所以在諸多人眼中,他就是個沒教養且討人厭的皇二代,典型的地主家的混賬兒子。這混賬兒子時不時還狗眼看人低,估計是身份使然,總會有種老子高人一等的優越感,沒少把太行山的弟子們指揮得團團轉,跟太行山是他寢宮,弟子們是他狗腿子一般。

人家都是來修行的,結果搞得像是進宮當了太監似的,明明這祖宗帶了一幫如花似玉的小太監來伺候他,結果這廝居然因為心疼這幫如花似玉的小太監,說什麽他們細皮嫩肉,只需要負責伺候自己,打掃打掃房間,種種花除除草,幹不了苦力,那種建造後院浴池,分流太行之巔甘泉水和搬石頭挖坑的苦力活,就該由眾身強力壯的太行山弟子效勞,這抓壯丁呢,能不招人厭麽?!

但招人厭的這位卻毫無自知之明,是個完全看不懂別人臉色的主兒。

當然,他不需要看別人臉色,一向都是別人看他臉色,而他第一次看人臉色,居然是看面前這個女冠的,偏偏這女冠還是個沒臉色的面癱,神態舉止要多淡漠有多淡漠,他最後斷定這人可能死太久,屍僵了,除了偶爾皺個眉,面部肌肉根本施展不開,因此顯得難以琢磨。

李懷信鬼使神差的問了句:“好喝嗎?”

貞白抿了一下唇,低低應了聲:“嗯。”

李懷信繼續琢磨:這女冠被壓在亂葬崗,十年不食人間煙火了吧?

他瞥了眼女冠面前見底的雞湯,默默喝了一口,咽下滿嘴鮮香,又問:“夠嗎?”

貞白擱下湯勺,應道:“夠。”

所以他可不可以理解為,這女冠其實不需以血為祭,尋常食物也能將其餵飽?但具體與否,還有待觀察,這種兇性難辨的邪祟,必須拴在身邊看緊了,不可掉以輕心。

李懷信一邊盤算一邊喝完雞湯,感覺就跟灌了碗靈芝下肚似的,立馬恢覆了不少元氣,踏出客棧,連走路都沒之前那麽飄了,如此他更加篤定,自己是營養不良造成的虛弱乏力,久病不愈。

亦或者,是他媽一天一碗粥給餓飄的。

他整天癱倒在床上,嗓子也啞著,不能動也不能喊,關鍵這女冠還成天跟外頭晃蕩,也沒囑咐掌櫃給他三餐送飯,這是成心的還是成心的?李懷信沒忍住問出了口,結果丫居然輕描淡寫地說:“忘了。”

忘……了……

輕描淡寫地……忘了……

李懷信不敢置信,他居然被忽視了?!

這時,一列衙役行色匆匆的奔過,行人避讓時沒來得及回望,把嬌弱的李懷信撞得踉蹌一步,被貞白擡手扶住,帶到了邊上。

“怎麽了這是?”有路人問。

另一人咬開一顆瓜子剝了,丟進嘴裏嚼著,搭腔:“聽說啊,這衙門失竊了。”

又一人驚道:“謔,哪個賊人如此膽大包天,作奸犯科都犯到官府裏了。”

那人又剝了顆瓜子,迎合:“可不是麽。”

一個啃著香瓜的人湊上前打聽:“偷啥了?”

某某道:“咳,到官府能偷啥,金銀珠寶什麽的肯定是去謝家張家啊,犯不著冒這麽大風險上衙門犯案,我估計,是去偷官印!”

眾人聞言紛紛點頭,一臉的言之有理。

那人呸掉瓜子皮:“瞎說,偷官印幹嘛,篡縣太爺的位啊?傻不傻!”

某某不服氣:“這你就不懂了,有些江洋大盜為了揚名立萬,必須挑戰一下權威。”

“哦喲,都江洋大盜了,還挑戰你個縣衙的權威?”那人又從兜裏摸出一把瓜子磕著:“你快別瞎說了!”

某某急了:“那你說,你又知道偷了什麽?”

“扳指。”那人神神秘秘道:“知道誰的扳指嗎?”

啃香瓜的咬了一半,含糊不清插話:“縣太爺的?”

那人搖搖頭,眾人就七嘴八舌的亂猜一通,待吊足了胃口,他才揭曉答案說:“是王六家埋的那具屍體的。”

眾人大驚,呼聲高低起伏,婉轉傳入貞白耳中,她驀地頓住腳步。

那人續道:“你們說奇不奇?梁捕頭現在忙得腳不沾地,還在查這案子呢,現在又冒出來個盜賊,把證物偷走了。”

李懷信覺察貞白沒有跟上,回首催促:“走啊。”

眾人議論四起,把話題拉到了王六與謝家的傳奇事件當中,然後誇大其詞的編排了一下,那想象力尤為豐富的某某居然揣測出:是王六的魂魄出來作案,盜了衙門裏那死者的扳指,就是為了掩蓋住他曾經犯下的更大的罪惡。

貞白聽他們說得越來越傳神,越來越沒譜,擡步跟上李懷信:“去哪兒?”

“雇馬車。”

作者有話要說:  李懷信:“你為什麽三天不給我吃飯?!”

貞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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